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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这才走到她面前,笑了笑道:《还真巧啊!这次不会再说我跟踪你了吧?》
她并没有兴趣跟我贫嘴,面色平静的问:《有酒单吗?给我看看。》
《稍等。》
我跑到吧台前找到酒单给她拿了过去,她看了两眼后说道:《这个叫‘思念是一种病’的酒给我来一杯吧。》
《等着。》
日光透过缝隙照了进来。
我走到舞台前,向唐建问了一声,他对我说道:《你来唱,我去调酒。》
《我觉得你能够招一个服务员。》
《这都没生意,我连自己都养不活,拿甚么养服务员?》
说着,他又两手合十的对我言道:《拜托啦,就今天一天,你看现在那么多顾客,好久没这么好的生意了。》
他说得没错,况且这些客人多数都是听着歌声进来的,要是不唱了,说不定人家就走了。
我一脸哭笑不得的说道:《我真服了,下不为例啊!》
《嗯,畅哥你真够意思。》他朝我竖起大拇指,说完就去忙活了。
我并不喜欢在公共场合唱歌,可眼下真是被赶鸭子上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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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着吉他我正想着唱甚么时,唐建忽然向我跑了过来,凑近我说:《那个上等美女点了一首《思念是一种病》,你唱的来吧?》
不等我回话,他便给我确认了,然后说:《弹不来不碍事,你把电话拿出来搜一下伴奏,跟着唱就行了。》
我一脸茫然的看着唐建,说道:《不是,她点我就一定要唱吗?》
唐建伸手比了个二,说道:《二百,她给了我二百块,咱俩等下一人一百。》
我哭笑不得的说道:《我就值二百?》
《妈的,我还不值二百呢,你啥时候见我唱歌别人给我打赏的?》
《你不是应该的么,我又不是当的。》
他又双手合十的说:《就当帮帮哥们儿,二百块,够我十天的烟金钱了。》
我朝溪月看了一眼,她依然端坐在位置上,双手抱在胸前似笑非笑的望着我,那样子就跟上帝似的。
她还真是上帝,顾客就是上帝嘛。
我笑了笑着道:《她此日跟思念杠上了是吧?点了一杯思念是一种病,这还让我唱这首歌了。》
《你就唱呗,唱一首歌二百块,划得来。》
《我唱还不行嘛,说好的分我一百啊!》
《必须的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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架不住金金钱的有货,也架不住唐建的求助,我只好拿出电话找到这首歌的伴唱,然后跟着唱了起来。
等我唱完后,还没来得及歇口气,唐建又跑了过来,又伸手对我比了个二。
《她又点了一首,周杰伦的《晴天》,这歌你应该会吧?》
《又来?》
《又是二百,还分你一百,你就唱呗,反正都是唱,唱啥不是唱啊!》
这还给我整无语了,这首歌我还真会,以前大学的时候泡妞专用曲,脑子里早已经耳熟能详了。
谱子都不用看,我直接拿起吉他就开始弹唱起来。
一开口,这首歌就把我带入了大学时代,那个青涩又大胆的年纪。
还想起当初学这首歌的时候就是为了追女孩子,虽然何欢不是被我用这首歌拿下的,可这首歌能够说是功不可没。
没有那天下午我坐在学校后花园弹唱这首歌,我也不会认识何欢。
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。
好像那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一样,明明学校后花园平时很多学生,可唯独那天下午就只有何欢。
这首歌也成了我们之间相识的桥梁,仍然记得那天下午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长裙,站在一排柳树下,是那么和谐,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寂静了。
若是说刚才第一首歌我是为了应付,可这首《晴天》我真的用了真感情演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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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个容易把自己感慨到哭的人,特别是唱歌的时候,这也是我不喜欢在很多人面前唱歌的原因。
直到整首歌唱完,整个酒吧大厅忽然寂静了几秒钟,接着便响起了热烈的掌声。
我才发现酒吧的人仿佛多了些许,这还是最近以来生意最好的一天。
我朝说话的人做了个暂停一下的手势,唐建又跑了过来,递给我一杯饮料言道:《我特意让赵艺去茶颜悦色买的,哥们儿今晚真给力。》
我摆在吉他后,有人大喊道:《帅哥,再来一首呗。》
赵艺就是昨日夜晚跟我们一起喝酒的那样东西姑娘,她挺会来事的。
我接过来喝了一口,说道:《我这连着唱了好几首了,不唱了,真不行了。》
《这才哪跟哪呀,就当开嗓呗,那样东西上等美女又点歌了。》
《又是二百?》
《不,这次三百,点了一首英文歌。》
《我靠,还来英文歌。》
《怕甚么,反正你英文也那么好,没问题的。》说着,他又轻拍我的双肩。
我又向溪月看了一眼,她还是那么平静的看着我,我苦笑一声道:《我看她这是跟我杠上了啊!》
《杠上就杠上呗,钱啊!有钱不赚傻逼吧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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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行,我唱,今天我就把她唱破产。》我愤愤不平的说,《甚么歌?》
片刻后,唐建又跑了过来,对我言道:《叫甚么《See You Agai
唐建拍着脑门说:《哟,我忘了,我去问问,你喝点水等会儿。》
》》
我愣了一下,问道:《确定?》
《是的,这次听清楚了,这歌还挺熟的,你会不会?不会我帮你在网上搜一搜,你跟着唱就行了。》
我朝溪月看了一眼,笑了笑着道:《这他妈是《身法与激情》的主题曲。》
《哦!我是说那么熟呢,那你会唱吧?》
《会,然而唱这歌得加钱,你告诉她再加一百。》
《这……能行吗?》
《你去说呗,就说我说的。》
唐建轻微地点头,又向溪月行了过去。
等他和溪月交流后,所见的是溪月向我看了过来,紧接着向唐建轻微地点头,随后唐建就向我比了个‘ok’的手势。
这首歌就不适合吉他了,可我对电子琴不是很懂,只好找到这首歌的伴奏,然后跟着唱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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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歌是比较经典的,我一般不唱,缘于自知自己实力在这儿,唱这种经典歌就是打脸。
可为了四百块钱,我豁出去了。
我不用看字幕,因为这首歌也业已很熟了,我只是没思及她会点这首歌,缘于这首歌中文翻译过来是:再次见到你。
我觉得倒是挺适合我跟溪月的,我们总是见面,又总是莫名其妙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场合下见面。
缘分就是这么奇怪,就像当初我和何欢一样,仿佛这一切都是被注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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