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逗比沈口中那所谓的什么金汉斯大酒店,其实就是一家在B城算是中上等的自助式烧烤店。
B城不光经济发达,教育也比较出名。B大尽管比不上X华X大,却也是能能排得上名次的百年名校。
沈家兄妹,还有谭家辉,都是B大毕业的。谭家辉和沈行之是同系不同班,上学那会儿就好的穿一条裤子。
等到沈若初考进B大时,两人正好都上研一。于是2人组又多了某个,变成了3人组。
那时候3个人经常一起来这里,算是个充满着回忆的地方。
日光透过缝隙照了进来。
这家店的东西味道还算不错,价钱却不便宜,所以性价比不是很高。但是最大的好处,就是不限时!
三人找好了位置,眨眼功夫就捡了满满一桌子生鲜果蔬。
沈行之开了扎啤往谭家辉面前一举,《兄弟,欢迎回来,我先干了!》说完直接对瓶儿吹。
沈若初也跟着举了举装着橙汁的玻璃杯,竟然幽幽一声轻叹,《唉~二光啊……当年你走的匆匆忙忙,都没和我当面道个别。还带走了我的充电器。不过我大人大量,不怪你。》
《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。》谭家辉皱眉而笑,望着她的眼神里有几分哭笑不得,《多谢沈小姐大人大量。》说着拿起酒瓶子和沈若初碰了碰,接着又冲沈行之一举,《都在酒里了!》头一仰,眨眼间一瓶见底。
紧接着三人拿起筷子,开始边吃边聊。
说起来谭家辉也算是个骨灰级的高富帅。
B城是个典型的重工业型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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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家辉的父亲谭岳礼当年趁着政策好,承包了一家已经濒临破产的小钢铁厂,几经整顿之后,竟然做得有声有色,赚了不少。
等到谭家辉的大哥谭家耀大学毕业进入父亲的集团,更是将原本的小企业做大做强,成了B城本土企业中的翘楚。
经过前些年金融危机的洗礼,不但未伤及分毫,反而还扩展了不少新业务。
谭家有老大这么个人才撑着,谭家辉身上的担子自然就轻巧不少。没了那么多压力和束缚,喜欢做甚么就能做甚么。
其实当年他念研究生的时候就经常从已经工作的学长那儿接案子,本来是打算毕业后鼓捣的事务所的,可两年前,就在沈若初和景焱婚礼前两个月,他却匆匆忙忙地出国了。
沈若初那时候到底还是得偿所愿能够嫁给男神,早就高兴脑袋里一片空白。是以谭家辉出国的事,她半点儿都不知情。
等到她拿着那张婚礼请柬准备叫人家随礼的时候,才发现他竟然已经身在大洋彼岸某个多月了。
给谭家辉打了个越洋电话,可他当时仿佛忙着甚么事情,没说几句就挂了。而她忙着准备婚礼,也就没在找他。
疑惑归疑惑,但毕竟是别人家的隐私,她就没多问。
她后来问过沈行之,谭二光怎样会匆忙出国。逗比哥哥告诉她,谭家辉是为情所伤了。沈若初觉着有些奇怪……这几年三个人虽说算不上形影不离,可也挺密切的。谭家辉恋爱了又失恋了,她怎么不知道!
只是如今时过境迁了,三人聊着聊着,沈若初不知怎样的忽然就想起了这事儿。
趁着上某个话题结束的空档,她《唉》了一声,转头看着斜对面的人,眼睛里闪动着八卦的光芒熠熠生辉,《二光,我始终奇怪,你当年到底是被哪个小姑娘抛弃了,竟然伤心地跑到国外去了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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