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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人听闻后,皆不置可否,并未搭腔。
陈康乐见状便接着推测道:《离婚或许是死者单方面提出来的,之前,她的丈夫可能也同意和她离婚了,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,现在又反悔了。在得知死者打算月底前退房回老家后,便和死者起了争执,一怒之下便刺了死者一刀,意识到自己闯祸后又溜之大吉。这样一来,他为何会失联便能解释得通了。》
《你不去写真是可惜了。》
林宣拿陈康乐之前调侃别人的话来回敬她,陈康乐倒也不以为意。
《凶器呢?》葛斌突然出声道,《现场没有发现作案用的凶器,可见凶器是被犯罪嫌疑人给带走了,或是处理掉了。他为什么要这么做?》
日光透过缝隙照了进来。
《当然是为了毁灭证据呀!》陈康乐一副理所自然的口吻,《凶器上有他的指纹,他自然不能把凶器遗留在现场。》
葛斌不以为然,质疑道:《你忘了刚才刑科所勘查完现场后是怎样说的吗?现场有明显擦拭过的痕迹,换句话说,凶手作案后还对现场进行过打扫,擦掉了他遗留下来的痕迹。他有此时间和意识去销毁在屋内留下的指纹,难道就没有时间擦拭掉凶器上的指纹吗?》说话间,葛斌抬眼看了陈康乐一眼,见她张口结舌、无言以对,便接着道,《还有,犯罪嫌疑人既然带走了凶器就不可能随便丢弃,务必找个绝对安全的处理方式。他难道不忧心在此过程中被别人瞧见吗?这么做摆明了就是画蛇添足,自找麻烦好吗?换作你是犯罪嫌疑人,你是更愿意擦拭掉凶器上的指纹将其留在现场,还是冒着可能被人看见的风险将其带走另寻处理方式?》
《经你这么一说,犯罪嫌疑人带走凶器的行为还真的挺奇怪的。》林宣插话道,《不但带走凶器显得不合理,就连清理现场此举动一样显得不合理。若死者的丈夫真的是犯罪嫌疑人,屋内留有他的指纹是很正常的事,他怎样会要花那个精力去擦拭呢?除非他不是……》
《犯罪嫌疑人擦拭案发现场的举动的确让人费解,但是带走凶器还是可以解释得通的。》陈康乐犹自辩解着,《大概这把凶器对他有特殊意义,抑或是能让人立即联想到他,锁定他为凶手。》
葛斌眼含深意地望着陈康乐,说道:《这回大概被你说对了。》
《甚么意思?》林宣抢先反问道。
葛斌一脸肃然地回回道:《凶手擦拭案发现场的指纹,带走凶器,明显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。若凶手真的是死者的丈夫,就像我刚才分析的那样,他刻意隐藏凶器反倒是在给自己找麻烦,增加暴露的风险,若是我是他绝不会干’此地无银三百两’的事……》
《可他现在不是失联了吗?难道这不是在畏罪潜逃吗?》陈康乐据理力争道,《对此,你又该如何解释呢?》
葛斌沉着应对道:《这就是我们警方接下来的侦查方向之一,查明死者丈夫的去向。》
《这不等于什么都没说嘛!》陈康乐撇着嘴,不服气道。
众人来到葛斌车前,纷纷上车坐定。葛斌负责开车,林宣坐在了副驾驶座上,后排则是黄方圆和陈康乐。
葛斌不再理会陈康乐,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黄方圆,其余二人也随之调转视线,齐刷刷地看向黄方圆。黄方圆则沉默不语,某个劲儿地埋头向外走去。
车子刚一发动,葛斌便又开口道:《其实,除了凶手带走凶器这点比较可疑外,我还发现了另一处疑点。》
《说来听听。》黄方圆不动声色地言道。
《林宣,刚才你告诉我,报案人来到案发现场时,发现门是虚掩着的,是吗?》葛斌并未急着陈述自己的发现,而是询问起了林宣,《这点你能肯定吗?》
《可以肯定。》林宣斩钉截铁地回答道,《这是我亲耳听到报案人哭哭啼啼说出来的。》
《如果这是真的,你们不认为可疑吗?》葛斌用着惯用的反问句式提问道,《为何凶杀案现场的房屋大门是虚掩着的而不是关闭着的?若说凶手作案后惊慌失措,急于逃离,这倒是有可能因疏忽大意忘记将门关上。可是案发现场给我们的反馈恰恰与之相反,凶手作案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清理现场,还能够镇定自若地带走凶器,那他为何临走时独独不将大门关上?》见众人对此都无言以对,葛斌接着说道,《按理说,一般凶手作案后都急于迅速逃离案发现场,都希望尽可能地延长被害人被发现的时间。可是这起案子里的凶手仿佛并不在意被人知晓这里发生了命案,甚至于,我怀疑这门是凶手故意虚掩着的,为的就是尽快让人发现这里出了命案。》
《你这种怀疑的依据在哪里?》黄方圆若有所思地问道。
《主要还是缘于这件屋子所处的位置。》葛斌如实回回道,《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案发现场是位于底楼最里面的一间,正处于楼梯的下方位置,而整栋楼的楼梯口是在进门处的位置,也就是说,除了居住在这间屋子里的人以及隔壁的邻居外,整栋楼的人几乎是不太会注意到此角落。若不是此日房东碰巧前来,可能这屋子出了命案这件事过去好几天都未必有人知晓。要是夏天,尸体腐败的气味或许还比较容易传递到周边引起邻居的注意,但现在是冬天,尸体腐败身法慢,再加上窗边紧闭,等上一周都未必有人发现。》葛斌停顿了一下,喘了口气接着道,《可若门是虚掩着话,结果就不一样了,就算此日房东不来,隔壁邻居见到虚掩的房门肯定也会好奇地上前查看。即便他们没注意,过个两三天尸体腐败的气味一出来,随着敞开的大门飘散到楼道内,一定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。到时候,命案就会被揭发出来。此发现的过程肯定远短于闭门状态下所需的时间。》
《你这么说也有一定的道理。》黄方圆认同道。
《若是这样的话,凶手的行为岂不是在自相矛盾吗?》陈康乐出声质疑道,《凶手作案后擦拭现场、带走凶器,明显就是为了掩藏自己的身份。可是他临走时又不关门,期待着命案被人发现。这样一来,他犯案的事不是很快就会被发现吗?这种行为太不合常理了,这人莫不是精神状况有问题?》
陈康乐说完后,便直勾勾地盯着葛斌的后脑勺,期待着他给出进一步的解释。但是,葛斌却不再开口了。陈康乐转而望向身旁的黄方圆,见他偏头望着窗外的夜色沉默不语,也不像是要给出的解释的模样,便又去看林宣。林宣此时也正带着一脸困惑看着葛斌,陈康乐便知他和自己一样,是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》,索性也不再追问了。
陈康乐见状便接着推测道:《离婚或许是死者单方面提出来的,之前,她的丈夫可能也同意和她离婚了,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,现在又反悔了。在得知死者打算月底前退房回老家后,便和死者起了争执,一怒之下便刺了死者一刀,意识到自己闯祸后又溜之大吉。这样一来,他为何会失联便能解释得通了。》
《你不去写真是可惜了。》
林宣拿陈康乐之前调侃别人的话来回敬她,陈康乐倒也不以为意。
《凶器呢?》葛斌突然出声道,《现场没有发现作案用的凶器,可见凶器是被犯罪嫌疑人给带走了,或是处理掉了。他为什么要这么做?》
日光透过缝隙照了进来。
《当然是为了毁灭证据呀!》陈康乐一副理所自然的口吻,《凶器上有他的指纹,他自然不能把凶器遗留在现场。》
葛斌不以为然,质疑道:《你忘了刚才刑科所勘查完现场后是怎样说的吗?现场有明显擦拭过的痕迹,换句话说,凶手作案后还对现场进行过打扫,擦掉了他遗留下来的痕迹。他有此时间和意识去销毁在屋内留下的指纹,难道就没有时间擦拭掉凶器上的指纹吗?》说话间,葛斌抬眼看了陈康乐一眼,见她张口结舌、无言以对,便接着道,《还有,犯罪嫌疑人既然带走了凶器就不可能随便丢弃,务必找个绝对安全的处理方式。他难道不忧心在此过程中被别人瞧见吗?这么做摆明了就是画蛇添足,自找麻烦好吗?换作你是犯罪嫌疑人,你是更愿意擦拭掉凶器上的指纹将其留在现场,还是冒着可能被人看见的风险将其带走另寻处理方式?》
《经你这么一说,犯罪嫌疑人带走凶器的行为还真的挺奇怪的。》林宣插话道,《不但带走凶器显得不合理,就连清理现场此举动一样显得不合理。若死者的丈夫真的是犯罪嫌疑人,屋内留有他的指纹是很正常的事,他怎样会要花那个精力去擦拭呢?除非他不是……》
《犯罪嫌疑人擦拭案发现场的举动的确让人费解,但是带走凶器还是可以解释得通的。》陈康乐犹自辩解着,《大概这把凶器对他有特殊意义,抑或是能让人立即联想到他,锁定他为凶手。》
葛斌眼含深意地望着陈康乐,说道:《这回大概被你说对了。》
《甚么意思?》林宣抢先反问道。
葛斌一脸肃然地回回道:《凶手擦拭案发现场的指纹,带走凶器,明显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。若凶手真的是死者的丈夫,就像我刚才分析的那样,他刻意隐藏凶器反倒是在给自己找麻烦,增加暴露的风险,若是我是他绝不会干’此地无银三百两’的事……》
《可他现在不是失联了吗?难道这不是在畏罪潜逃吗?》陈康乐据理力争道,《对此,你又该如何解释呢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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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斌沉着应对道:《这就是我们警方接下来的侦查方向之一,查明死者丈夫的去向。》
《这不等于什么都没说嘛!》陈康乐撇着嘴,不服气道。
众人来到葛斌车前,纷纷上车坐定。葛斌负责开车,林宣坐在了副驾驶座上,后排则是黄方圆和陈康乐。
葛斌不再理会陈康乐,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黄方圆,其余二人也随之调转视线,齐刷刷地看向黄方圆。黄方圆则沉默不语,某个劲儿地埋头向外走去。
车子刚一发动,葛斌便又开口道:《其实,除了凶手带走凶器这点比较可疑外,我还发现了另一处疑点。》
《说来听听。》黄方圆不动声色地言道。
《林宣,刚才你告诉我,报案人来到案发现场时,发现门是虚掩着的,是吗?》葛斌并未急着陈述自己的发现,而是询问起了林宣,《这点你能肯定吗?》
《可以肯定。》林宣斩钉截铁地回答道,《这是我亲耳听到报案人哭哭啼啼说出来的。》
《如果这是真的,你们不认为可疑吗?》葛斌用着惯用的反问句式提问道,《为何凶杀案现场的房屋大门是虚掩着的而不是关闭着的?若说凶手作案后惊慌失措,急于逃离,这倒是有可能因疏忽大意忘记将门关上。可是案发现场给我们的反馈恰恰与之相反,凶手作案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清理现场,还能够镇定自若地带走凶器,那他为何临走时独独不将大门关上?》见众人对此都无言以对,葛斌接着说道,《按理说,一般凶手作案后都急于迅速逃离案发现场,都希望尽可能地延长被害人被发现的时间。可是这起案子里的凶手仿佛并不在意被人知晓这里发生了命案,甚至于,我怀疑这门是凶手故意虚掩着的,为的就是尽快让人发现这里出了命案。》
《你这种怀疑的依据在哪里?》黄方圆若有所思地问道。
《主要还是缘于这件屋子所处的位置。》葛斌如实回回道,《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案发现场是位于底楼最里面的一间,正处于楼梯的下方位置,而整栋楼的楼梯口是在进门处的位置,也就是说,除了居住在这间屋子里的人以及隔壁的邻居外,整栋楼的人几乎是不太会注意到此角落。若不是此日房东碰巧前来,可能这屋子出了命案这件事过去好几天都未必有人知晓。要是夏天,尸体腐败的气味或许还比较容易传递到周边引起邻居的注意,但现在是冬天,尸体腐败身法慢,再加上窗边紧闭,等上一周都未必有人发现。》葛斌停顿了一下,喘了口气接着道,《可若门是虚掩着话,结果就不一样了,就算此日房东不来,隔壁邻居见到虚掩的房门肯定也会好奇地上前查看。即便他们没注意,过个两三天尸体腐败的气味一出来,随着敞开的大门飘散到楼道内,一定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。到时候,命案就会被揭发出来。此发现的过程肯定远短于闭门状态下所需的时间。》
《你这么说也有一定的道理。》黄方圆认同道。
《若是这样的话,凶手的行为岂不是在自相矛盾吗?》陈康乐出声质疑道,《凶手作案后擦拭现场、带走凶器,明显就是为了掩藏自己的身份。可是他临走时又不关门,期待着命案被人发现。这样一来,他犯案的事不是很快就会被发现吗?这种行为太不合常理了,这人莫不是精神状况有问题?》
陈康乐说完后,便直勾勾地盯着葛斌的后脑勺,期待着他给出进一步的解释。但是,葛斌却不再开口了。陈康乐转而望向身旁的黄方圆,见他偏头望着窗外的夜色沉默不语,也不像是要给出的解释的模样,便又去看林宣。林宣此时也正带着一脸困惑看着葛斌,陈康乐便知他和自己一样,是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》,索性也不再追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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